香港拟将三层银行体系简化为两层银行体系,第二层最低资本1亿港元不变

日期:2023-06-29 16:45:54 / 人气:250

|刘晨光6月26日,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发布公众咨询文件,对三级银行体系进行检讨。所谓银行三级制(即分为持牌银行、有限制牌照银行和接受存款公司)推行了40年。其目的是在保持进入银行系统的灵活性和保护小储户之间取得平衡。香港金融管理局最近对香港的三级银行体系进行了一次检讨,以确保这项检讨切合时宜。根据检讨结果,香港金融管理局建议将三层架构简化为两层架构。三层体系比实现上述平衡的实际需要更为复杂,而接受存款公司的市场份额也在不断萎缩。因此,香港金融管理局建议将三层架构简化为第二层,即将接受存款公司并入有限制牌照银行一级,成为银行体系新的第二层。事实上,香港在1983年至1986年经历了一场银行业危机,期间发生了一系列银行倒闭事件,超过100家接受存款公司因财政困难或不利的商业环境而退出市场。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香港政府在1986年引入了新的银行业条例,以加强对银行和接受存款公司的审慎监管,并将它们纳入银行业条例下的同一监管架构。新的银行业条例授权当时的银行监理专员(金融管理局的前身)监管这三个级别的接受存款机构。同时,为配合国际金融环境,新法例引入资本充足及流动资金监管规定,以改善银行监管的质素,并加强国际及公众对香港银行体系稳健性的信心。《银行业条例》于1990年进一步修订。持牌接受存款公司及注册接受存款公司分别由「有限制牌照银行」及「接受存款公司」取代。所有认可机构的最低资本要求亦已提高,为现行的三级发牌制度奠定基础。过去几年,三级银行体系经历了多次修订,以确保适应时代,包括放宽市场准入标准,使之比以前更容易成为持牌银行。例如,在2012年进行的审查中,HKMA撤销了对持牌银行的某些过时的认可标准。到目前为止,三级银行体系基本保持不变。值得一提的是,持牌银行准入门槛放宽后,持牌银行数量有所增加,基本保持稳定。另一方面,有限制牌照的接受存款公司及银行总数在过去40年大幅减少(由1983年底的349家减至2023年5月底的27家)。本网编辑注意到,咨询文件有几个主要建议。如果持牌银行保留为「第一级机构」,而接受存款公司则并入第二级机构,后者将继续称为有限制牌照银行。维持对“二级机构”的要求不变,包括最低资本要求(1亿港元)。最低存款要求(500,000港元)。存款期限不限。并为现有的接受存款公司设立五年过渡期,以升级为「二级机构」(即有限制牌照银行)或持牌银行。香港金管局指出,建议中的简化三层制度预计不会对银行业的稳定造成重大影响,持牌银行与二层机构之间仍有明确界定。只有持牌银行可以不受限制地接受公众的任何金额和期限的存款,新的二级机构仍然受到目前适用于有限制的持牌银行的最低存款额和资本要求的限制。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3月底,接受存款公司占银行体系总资产的比例低于0.1%,香港金管局预计这一建议不会对客户和储户产生重大影响。香港金融管理局亦会作出适当的过渡安排,让现有存户在有需要时过渡至建议的新架构(例如采用5年过渡期,或在有需要时延长过渡期数月,让存户可将存款提升至50万港元或以上申请续期,或提取50万港元以下的存款)。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俞宗怡表示:「这项检讨的目的是简化香港银行体系的架构,加强其在巩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方面的重要角色,并鼓励接受存款公司提高其经营业务的灵活性和效率,以及满足客户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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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91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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